7月8日,学校在图书馆报告厅集中学习《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陶晓宁,学生工作部部长蒋志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团委全体人员及全体公寓老师参加学习。
该条例于2025年5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通过,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湖南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迈入法治化、系统化、专业化的新阶段,为湖南省学生心理健康筑牢法治屏障。
陶晓宁指出,《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的立法工作,是我省在学生心理健康领域的重要举措。这部条例明确了各方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当前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呈多元化趋势,需要引起学工队伍的高度重视。今后要把条例细则转化为可操作的“责任清单”,制定出详细清晰的工作“流程图解”,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让“知法、懂法、用法”成为校园共识,共同筑起学生心理防线,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蒋志宏围绕当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形势,结合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实情,与与会人员分享我校构建“4335”心灵环保教育工作模式以来,从课程教学、心理咨询、文化活动、危机干预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指出,下一阶段要将《条例》的法治精神深植于心理健康教育全过程,以依法治校筑牢工作根基,不断探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范式。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刘湘玲对《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作了深度解读。她围绕立法背景、立法历程、核心内容、高校职责、突出亮点及未来工作方向等维度,详细阐释了条例中的各项条款以及其在高职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具体应用,为在场人员清晰阐释了条例的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
会后,学工队伍围绕《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展开了交流讨论。未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结合我校绿色生态文明,依据条例,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家校社医联动,推进全员心理育人,打造“乐活”校园,全力做好前端预防-中端管理-末端干预,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过程心理健康服务。
(文:刘湘玲 图:林娜 一审:彭殷 二审:蒋志宏 三审: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