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友谊,加强交流,更好的构建和谐校园。特举办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
一、竞赛日期:2013年10月26日—10月27日,时间两天,遇雨顺延。
二、竞赛地点: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及运动员资格:
1、凡我校学生以系部为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2、参加运动会竞赛必须是身体健康的学生,凡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不得报名参赛;有其他疾患同学应遵询医务部门的意见。
四、比赛项目:
1、男子组(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跨越式)、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原地前抛实心球(2公斤)。
2、女子组(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跨越式)、跳远、铅球(4公斤)、原地前抛实心球(2公斤)。
3、集体项目:
(1)50米迎面接力(男女各15名)
(2)三级蛙跳接力(男女各6名)
(3)两人三足趣味接力(男女各15名)
五、比赛方法:
1、以系部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报名参加比赛;
2、每人限报两项(不包括接力项目及3000米5000米),每项每系限报10人。
3、凡已按上述规定报名的运动员不得弃权,每队弃权一人次扣团体总分0.5分,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经总裁判长批准允许候补顶替。
4、男子号码为白底黑字,女子号码为白底红字。
5、比赛按最新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六、录取名次及记分方法:
1、各单项男、女子组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则减1录取。
2、破学校纪录者,计分翻倍;接力项目按2倍单项记分;集体项目取六名,其中50米迎面接力和两人三足趣味接力按7、5、4、3、2、1的三倍记分,三级蛙跳接力按7、5、4、3、2、1的两倍记分。
3、团体总分以系为单位,男、女组合计总分,录取前3名,如总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接力项目分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4、高职部团体总分加30分。
5、参赛的运动员中,大二以上的运动员不能少于本系报名人数的50%,否则,不能参加体育优秀组织奖的评比,且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团体总分。
七、奖励办法:
1、取得团体总分前3名者,颁发团体奖匾和奖金。团体总分第一名奖5000元,团体总分第二名奖3000元,团体总分第三名奖1000元。
2、男、女各单项按一等奖(第一名)、二等奖(第二、三名)、三等奖(第四、五、六、七、八名)给予奖励和获奖证书及奖牌;奖励为: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为纪念品。
3、接力项目前三名发给奖状,所有参赛队员按三等奖给予奖励。
4、破校纪录者另发给破纪录奖金每项200元。
5、根据参加运动会期间各系入场列队、赛风、纪律、投稿件数、公益服务等情况,以系为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3个,分别颁发奖匾和奖金1000元。
6、每项比赛结束,并经总纪录公布后,即可发奖,受奖者凭本人学生证和号码布领取奖金或奖品,不得由他人代领(前三名由大会组委会在各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组织颁奖)。
八、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大会组织领导小组补充决定。
(附)男子跳高起跳高度:1.30米 女子跳高起跳高度:1.00米
男子跳远起量成绩:4.80米 女子跳远起量成绩:3.60米
男、女投掷项目前十名丈量成绩。
运动会组委会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