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通〔2018〕1号)、《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号)文件精神和合作“本科院校”相关规定,经学生自愿报名、各系审核、教务处复审,拟对参加吉首大学、湖南城市学院“专升本”报名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部门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部门印章。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85622768
附件1:吉首大学2018“专升本”拟推荐报名名单公示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 2018“专升本”拟推荐报名名单公示表
教 务 处
2018年3月25日